美东时间2025年5月28日,位于纽约曼哈顿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关键裁定:特朗普以贸易逆差等为由,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的全面关税属于越权行为,裁定其无效。
此次裁定由该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作出。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规定,司法权在特定案件中通常由首席法官指派的一名法官行使,但当案件涉及国会法案、总统公告或行政命令的合宪性,或具有广泛和重大影响时,首席法官可将案件交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此次裁定并非最终结果,特朗普政府若不服,可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最终还可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所以最终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
特朗普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发起的关税种类繁多,包括对全球贸易伙伴征收10%的“最低基准关税”、征收“对等关税”,对中国征收20%的芬太尼关税,以及对进口汽车加征25%的关税。若特朗普不上诉,这些关税都将失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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