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年终岁末,海关会对一些品目的申报要素进行调整,制单时稍不注意就会因填报不规范造成改单或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被动局面,今天就聊聊最近备受大家关注的8541与8542两个品目新增的申报要素。
✅️85.41 半导体器件 光敏半导体器件 发光二极管等
品目8541此次新增了申报要素“焊接及封装工艺发生地”“商品在该地加工后的增值比例”两个申报要素。
1、海关为什么会为品目8541新增这两个申报要素?
我们知道,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是看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依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第122号令)》
第七条 以制造、加工工序和从价百分比为标准判定实质性改变的货物在《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见附件)中具体列明,并按列明的标准判定是否发生实质性改变。未列入《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货物的实质性改变,应当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
品目8541属于《清单》列名商品,适用“焊接、封装并满足从价百分比标准”;
因此,海关新增这两个申报要素的目的是为了与报关单表体的原产国做交叉认证,以便更加精准的确定关税税率。
2、我们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 注意两个申报要素之间的关联性
注意两个申报要素之间是“并且”的关系,焊接、封装工序的原产地,并且是在这个加工工序环节价值增值比例超过30%(含),若比例未达到30%,则需要重新确认原产地。
❖ 注意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除此以外,还需要确认报关单表体的原产地、新增“焊接及封装工艺发生地”及货物包装标签上的原产地逻辑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原产地判定规则。
❖ 注意并非品目8541项下的所有商品都需要填报这两个要素
《清单》中品目8541前面是*,意味着特指四位数级税目号中的某一货物,因此,根据《清单》列明的商品,只有以下货物涉及这两个要素:
hs8541.1 二极管
hs8541.2 晶体管
hs8541.4 发光二极管(LED)、光敏半导体器件,包括不论是否装在组件内或组装成块 的光电池
✅️品目85.42 集成电路
品目8542此次新增了申报要素“晶圆制造所在国家(地区),通常为“流片地””。
1、申报要素填写建议:
晶圆制造所在国家(地区),通常为“流片地”:填写“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的国家名称
2、为什么以流片地作为集成电路的原产地?
晶圆以流片地为原产地确定的原则是原产地规则中的实质性改变标准,依据海关总署第122号令,未列入《适用制造或者加工工序及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货物清单》货物的实质性改变,应当适用税则归类改变标准。集成电路(税目8542)不属于《清单》列名商品,适用四位税号改变标准。
集成电路是经过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这样一个过程形成的,其中最重要的制程环节是晶圆制造,是指通过将多晶硅(hs2804.61)制程单晶硅棒(hs2804.61),再通过切片、抛光形成晶硅片(hs3818.00)。
晶硅片进行光刻、显影、刻蚀、薄膜沉积、金属布线等工序,将电路刻蚀在晶硅片,形成芯片(hs8542)。
可见,集成电路最重要的制造环节是品目3818的晶硅片制作成品目8542的集成电路,制作过程中四位税号发生了改变,符合海关总署122号令中的税则归类改变标准,因此流片地(制造地)是集成电路的原产地,而后面的封装和测试环节工序既简单,税号也未发生改变,所以,封装地和测试地不足以成为集成电路的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