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企业咨询: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发票上注明每立方米有10美金的优惠,报关时应当按照优惠前的价格还是优惠后的价格申报?企业需提供哪些材料才能享受该折扣?折扣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
事实上,折扣是否计入完税价格并非一概而论,需依据折扣的具体类型进行具体分析。根据国际贸易中常见的折扣形式,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
四种折扣类型与海关审价要点
1.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买方因提早付款而获得的价格减让。若在进口申报前或海关确定完税价格前,现金折扣已经确定,海关将以实际支付金额作为完税价格;反之,则按交易总金额确定,不扣除现金折扣。
2.数量折扣
数量折扣指因采购量达到一定标准而获得的价格优惠。如该折扣符合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海关将以折扣后实际支付的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依据。
3.实物折扣
实物折扣是卖方为促销而免费赠送的货物。由于赠送部分不构成销售行为,无成交价格,海关将采用其他估价方法确定其完税价格。
4.补偿折扣
补偿折扣是买方因承担卖方其他义务而获得的价格减让。此类折扣与被估货物销售行为无关,不计入成交价格。因此,完税价格应依据买卖双方最初约定的不含该折扣的交易价格确定,折扣部分仍需计入完税价格。
针对案例中的折扣类型分析
本案例中,企业所获折扣属于数量折扣。若该折扣符合客观、公平、统一的商业惯例,即可不计入完税价格,海关将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审定完税价格,从而使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享受数量折扣的申报要点
海关在审核数量折扣时,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客观性、公平性与统一性。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卖方公开发布的折扣政策、针对不特定对象的促销条款、历史交易记录等,以证明该折扣并非仅针对单一买方,而是普遍适用的商业安排。在此基础上,海关方可能接受以折扣后价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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